Wednesday, July 4, 2018

全套與半套的廢死--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


全套與半套的廢死--廢除死刑的配套措施
刊登於 2018/07/06 蘋果日報論壇

近日小燈泡案中的被告王景玉,在二審後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現行法律,服刑25年後可以申請假釋。若假釋通過,則可以出獄,但需接受5年監護。

該判決公開之後,引起民眾憤怒、家長恐慌、名嘴哀嚎。擔心王姓加害人在假釋通過之後,會出來再犯,因此紛紛將矛頭指向法務部長、法官、被告辯護律師、廢死團體、甚至總統。到底是民眾名嘴過於民粹?還是政府官員太體貼加害人?

筆者並不反對廢除死刑,也樂見政府在廢死的工程上有相當積極的作為。但是廢除死刑不應該只限於修改刑法或是不執行死刑,更需要積極改革矯正、獄政等相關政策,才能使民眾安心。小燈泡的父母並沒有一開始就要求司法單位將王景玉處予死刑,小燈泡的媽媽曾經表示希望先知道事情發生的原因,再來討論量刑的問題。 [1]筆者觀察小燈泡父母要的似乎不是報復,而是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他們最擔心的不是自已心理會不會得到安慰,而是王景玉會不會再去傷害其他人。在政府無法保障被告不會再犯的情況下,小燈泡爸爸覺得死刑是唯一能保障社會安全的辦法。

首先,筆者想提醒大家,「25年後可以申請假釋」不等於「25年後可以假釋」。王景玉患有精神疾病,因此除非25年後有人可以保證他定期服藥、並且可以正常生活,否則他的假釋申請不應該被通過。

其次, 筆者關心各國刑罰政策多年,也參觀過不少矯正機關。下面是一些簡短的心得分享。在量刑方面,美國廢除死刑與否是由各州決定的,因此有些州廢死,有些州不廢死。在美國刑法過度擴張的情況下(overcriminalization),一個人可以被判處多個無期徒刑、或是幾百年的徒刑。因此美國不斷增建監獄,由於超過政府負荷,因此私人營利的監獄愈來愈多,民眾甚至可以買股票投資私人監獄,愈多人關起來投資人愈賺錢。但是大家可以想想,不管好人還是壞人,一個人被關在監獄裡,關愈久他是會愈來愈好,還是愈來愈不好呢我們都算是善良老百姓,假設我們不小心被關到牢裡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這刑期對我們有正面還是負面的影響會讓我們變成社會上更有用的人嗎?我想多數人都會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入監服刑對好人都沒有正面的影響,那更休想壞人關幾年會變好。許多研究都顯示入監服刑對受刑人有重大的負面影響。也許我們不在乎犯罪加害人的人生是愈來愈好還是愈來愈糟,但是我們應該重視「愈關愈大尾」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受刑人變大尾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美國一味地增建監獄,將無期徒刑的受刑人關著、甚至關禁閉(solitary confinement)、不讓他們和他人接觸、也鮮少施予輔導,不重視人類基本的心理、精神需求,造成受長期監禁的受刑人不甚精神壓力,產生各種精神疾病、甚至有自殘的傾向、生不如死。即使我們不關心受刑人死活,我們也該擔心監獄中工作人員的安全吧把人逼瘋、變成野獸,會使他們更極端、社會更不安全。半套的廢死讓社會更不安。

瑞典與挪威深知監獄服刑對受刑人與社會的負面影響,因此積極地將監獄改革成真正的「矯正機構」,將「戒護人員」專業化。在台灣,戒護人員只有一種,工作性質類似於大樓的保全,工作的重點是像糾察隊一樣地看好受刑人,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差別在於工作地點是一個高風險、有很多犯罪者的地方。在台灣與美國的監獄中,戒護人員扮演者保安人員的角色。 教化、矯正的工作,似乎落到「教誨師」身上。但是,台灣每位教誨師要負責幾百人的教誨工作,假設一位教誨師需要服務300  (據我所知,多數教誨師的服務對象都超過300位受刑人),即使他整個月都不放假、不用寫報告、沒有其它的責任,他每天要教誨至少十個人,他能花在每一個人身上的時間也變少。而很少有受刑人會因為一個月接受一個小時的輔導就會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的。另一方面, 在瑞典,所謂的「戒護人員」有兩種,一種負責監獄保全工作,另一種是全職負責矯正工作、不需要擔心保全的。監獄中最多的不是負責保全的戒護人員,而是負責矯正工作的戒護人員。而每位戒護人員負責五位左右的受刑人,與諮商師、教師等不同監獄內外的專業單位合作,為個別受刑人量身訂作適合的更生計劃,讓他們在服刑期間接受各種技職教育、心理輔導、就業輔導等,逐步減低受刑人出獄後再犯的風險。若是受刑人在申請假釋時仍然有很高的再犯風險,那麼刑期仍然會繼續,以保障社會安全。

台灣若要廢死,應該學習北歐的全套廢死的模式,而非美國的半套廢死模式。除了廢除死刑之外,監獄應該更積極地輔導受刑人、矯正受刑人。

廢死是一個高尚的價值,但是社會安全是更基本的價值。政府應該先確保社會的安全,再來談加害者的人權。



[1]王婉諭不支持死刑,也不同意廢死。「我覺得在執行槍決前,該做的事情要做,我們一直都沒有對犯罪預防或犯罪行為,有很多的理解、調查、研究。」劉大經在旁補充:「在製造業裡面,當我們碰到一些問題,都會解析成因下對策,可能在科技製造業工作久了,加上她一路都是學理工,我覺得她因此比較冷靜去思考或分析一些問題,這個習慣她已經養成了。」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419pol004/
王婉諭說:「我覺得不管是贊成死刑,或不贊成,都還需要想清楚。我們自己也有很多掙扎,很多時候沒有想要符合社會期待的典型受害者的樣子。再加上,一審開庭前,我們對被告(王景玉)的狀態完全不清楚。這件事情讓我們覺得很弔詭,就是我們怎麼可以對一個人,他到底怎麼了都不知道,就要談量刑的程度,這是我們覺得荒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