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蘋果日報
每年同志搖擺驕傲遊行的時間又到了~今年,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件我妹妹教我的事。
我妹妹是三個可愛小寶貝們的媽媽。某年某月某日,我們在聊天。她說,每次在電視新聞上看到同志遊行時,一定都有人穿著奇裝異服、甚至不穿衣服,在路上遊行走動。她剛開始看到的時候,覺得有點驚訝(嚇?),會想說,為什麼這些人要穿著奇裝異服來遊行嚇路人? 這樣奇怪裝扮,不是會讓一般民眾產生反感、無法同情遊行訴求、造成反效果,更加深民眾覺得同性戀都很奇怪、不正常的印象?
包括一般同志社團裡,也常有這樣的質疑聲音,覺得那些奇裝異服的同志們是豬隊友。許多同性戀比一般人更保守,覺得同性戀應該以異性戀可以接受的方式,去和異性戀溝通。這樣,社會才會接受我們,不會排斥我們。
同性戀不正常,大家本來就已經很怕你們了。怎麼不穿的正常一點,至少比較不會嚇到大家、
讓大家比較不會那麼排斥?
但是妹妹說,她又再想,遊行的訴求,不就是要大家去接受「不一樣」的人嗎?
同性戀不自然、不正常,和大家不一樣,但是仍然還是可以和自然又正常的「一般民眾」一樣,是奉公守法、孝順父母、友愛師長的一般普通民眾。同性戀也和大家一樣,嚮往著父慈子孝、姊友妹恭,狗順貓乖,平凡的家庭生活。
同志們驕傲地在街上大搖大擺地遊行,不就是要挑戰「正常」這個觀念嗎?
驕傲地去遊行的目的,不就是要提醒大家,擁抱多元、尊重差異、接受不同嗎?
同志們站出來,不就是要讓大家知道,雖然我們和大家不一樣,但是也和大家沒有什麼不一樣嗎?
所以,穿什麼衣服去參加遊行,根本就不重要。他就是要表達他自已、做他自已啊!
為什麼還要穿的「符合社會期待」,和大家一樣呢? 要「正常」的話,那他就回去躲在衣櫃裡,假裝自已是「正常的異性戀」不就好了?
所有的人,不管性別氣質、性傾向、都值得被尊重,值得被愛。不自然,又怎樣? 不正常,又怎樣,不一樣,又怎樣?